近日,一段“暴走團阻礙消防救護車通行”的視頻在網絡上引發廣泛關注和熱議。視頻顯示,在凌鳳大橋附近,一支身著統一紅色服裝的徒步隊伍正在非機動車道上列隊準備出發,此時,兩輛消防車和一輛救護車恰好駛來,然而,徒步隊伍并未立刻讓行,雙方一度陷入“對峙”狀態。這一事件迅速在網上發酵,眾多網友對暴走團的行為表示不滿和譴責,質疑他們為何不及時為救援車輛讓行。
7月18日,該徒步團群主向媒體作出回應。他表示,網友們看到消防車和救護車的警示燈閃爍,便下意識認為它們是在執行緊急任務,進而認定是徒步團有錯不讓行,但實際情況并非如此。“那些車輛當時屬于備勤狀態,并不是去救火或搶救病人。”群主強調事發地點位于大凌河景區內的非機動車道 。他還稱,當時不讓行主要是出于對一百多名隊員人身安全的考慮。“就一分鐘的事,我們想讓隊員先安全通過車道,是擔心車輛啟動或移動時碰到人,引發意外。”
此外,這位群主試圖說明團隊是有公共意識的,“每個老百姓都明白道理。假設當時真有人落水,我們的隊伍會立刻解散,大家都會沖上去幫忙救人。如果真有火情或者落水這樣的緊急情況,我們徒步團怎么可能袖手旁觀?這是最淺顯的道理。”
針對此事,知名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從法律角度發表了看法。他指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消防車、救護車等只有在執行緊急任務時,才依法享有優先通行權,其他車輛和行人必須讓行。如果當時這些應急車輛僅是處于備勤或前往執勤地點狀態,而非正在處理緊急事件,則它們不享有此項法定優先權。付建律師進一步解釋,在此種非緊急任務場景下,道路通行權應回歸一般規則。具體到此事件發生的非機動車道,正常通行原則應是車輛(即使是應急車輛)禮讓行人和非機動車(即徒步團隊),以確保安全。
目前,這一事件仍在持續引發公眾討論,部分網友認為,即便車輛處于備勤狀態,暴走團也應該展現出基本的對特殊車輛的尊重和讓行意識;也有網友表示理解群主為隊員安全考慮的出發點,但同時強調應該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尋求更好的解決方式 ,避免類似的爭議和沖突。后續大凌河景區管理中心以及相關部門將會如何處理和規范此類情況,備受社會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