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兩年的成為行業安全的最大助力。
關于新能源汽車,多方報道都是一次汽車工業史上的彎道超車,從核心技術上來講,自主品牌確實走到了行業前列,但是面對快節奏的市場變化,走得更快的國產新能源汽車,也暴露出更多的問題和亂象。
汽車作為交通工具誕生已經超過140年,而與之對應的安全研發也進行了140年,在不斷地研發中,現代汽車相比1885年的汽車安全性提升了數百倍。
然而面對復雜的現實情況,即使數百項技術匯集,也無法完全解決車輛安全問題。

作為新能源汽車,就更是如此,特別是在追求更大動力和更快速度的背景下,安全性的提升要更加困難。
10月13日凌晨,一輛小米在成都街頭發生了事故,造成駕駛員死亡的慘痛后果,根據警方發布的通告,駕駛員涉嫌駕駛,是導致本次事故的主要因素。
同時根據網傳信息,該駕駛員還涉嫌超速行駛等違法行為,可以說造成其死亡的主要責任在駕駛員本身。
但是,根據現場視頻,卻暴露出小米SU7在車輛安全設計上的一些問題,現場救援的熱心市民回憶,事發時車門無法打開,且電池包迅速發生起火,導致無法有效得對駕駛員進行救援。

碰撞起火和無法開門兩個關鍵點,讓人又再次聯想起今年3月29日安徽銅陵高速上小米SU7發生車禍,造成三人死亡的嚴重事故,當時的車禍也同樣存在碰撞后爆燃和車門鎖死無法打開的問題。
電池安全和電子式門把手的設計再度成為關注的焦點,畢竟到目前為止,銅陵3.29事故依然沒有官方的調查結論,僅有一份事故通報,對很多關鍵性問題并沒有做出回應。
針對當時事故發生之后,相關部門在一個月內下發了多項指導意見,首先就是影響整個新能源行業的動力電池新國標GB38031-2025《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將“不起火、不爆炸”作為強制性要求進行規范。
雖然該標準在2026年7月1日才開始執行,但是車企為了讓消費者放心,在發布會等多個公開場合都保證目前生產的新能源汽車都滿足新的動力電池標準。

然而,為何在本次事故中依然會有動力電池自燃的問題存在呢,這是消費者在車企宣傳下對于新規范的一種錯誤認知,也是車企在宣傳中的一種不嚴謹產生的誤導。
根據GB38031-2025中新增的碰撞測試,試驗是采用質量為10kg,直徑為30mm的半球形鋼體以150J的能量撞擊電池包,換算下來撞擊速度也只有20km/h,而實際場景中要形成150J能量的撞擊速度近乎靜止。
以本次事故的小米SU7 Ultra為例,其整備質量為2360kg,只要開起來之后速度超過1.28km/h,任何輕微的底盤剮蹭都會超過國標的要求,也就是說一標準遠遠低于日常使用情況。
而在車企宣傳中只簡單的解釋為碰撞不起火、不爆炸,并沒有向用戶解釋清楚是怎樣的工況下,存在誤導消費者的認知。